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属灵人是一个用头注视他上面和周围的天空,用脚底踏着大地的直立人。而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要么像一个摇头晃脑,不断注视地面和自己脚步的弯腰驼背之人;要么像一个用手掌行走,把脚举向天空,通过脚的摇动和拍打来进行敬拜的倒立之人。属灵人就像一个富人,他有一座宫殿,宫殿里有餐厅、卧室和宴会厅,其墙壁是接连的水晶玻璃窗,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花园、田野、羊群和牛群,这些东西也都属于他,他每天都因看见它们和它们的功用而快乐。而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也像一个富人,他有一座包含房间的宫殿,其墙壁是接连的腐烂木板,周围散发着一种虚幻之光,其中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骄傲的形像看似金子在中间,银子在两边的铸像,他像一个崇拜偶像者那样在这像面前跪拜。再者,属灵人本身实际上温柔像鸽子,心智的视觉像老鹰,在属灵事物上的进步像飞翔的天堂鸟,其来自属灵事物的装饰像孔雀。而另一方面,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就像追逐鸽子的老鹰,像吞吃鹰眼的龙,还像在天堂鸟身边飞行的火蛇,又像孔雀旁边的角鸮。
作这些对比,是为了让它们可以像光学玻璃一样,使得读者能透过它们更仔细地观察属灵人本身是什么样,属世人本身又是什么样。但当属灵人通过它的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而从内在在属世人里面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时,两者构成一体,就像努力在动作里面,意愿(这是活的努力)在行为里面,食欲在味道里面,心智的视觉在眼睛的视觉里面,更明显地像对一个事物的感知在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里面,关于它的思维在言语里面。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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