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属灵人是一个用头注视他上面和周围的天空,用脚底踏着大地的直立人。而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要么像一个摇头晃脑,不断注视地面和自己脚步的弯腰驼背之人;要么像一个用手掌行走,把脚举向天空,通过脚的摇动和拍打来进行敬拜的倒立之人。属灵人就像一个富人,他有一座宫殿,宫殿里有餐厅、卧室和宴会厅,其墙壁是接连的水晶玻璃窗,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花园、田野、羊群和牛群,这些东西也都属于他,他每天都因看见它们和它们的功用而快乐。而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也像一个富人,他有一座包含房间的宫殿,其墙壁是接连的腐烂木板,周围散发着一种虚幻之光,其中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骄傲的形像看似金子在中间,银子在两边的铸像,他像一个崇拜偶像者那样在这像面前跪拜。再者,属灵人本身实际上温柔像鸽子,心智的视觉像老鹰,在属灵事物上的进步像飞翔的天堂鸟,其来自属灵事物的装饰像孔雀。而另一方面,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就像追逐鸽子的老鹰,像吞吃鹰眼的龙,还像在天堂鸟身边飞行的火蛇,又像孔雀旁边的角鸮。
作这些对比,是为了让它们可以像光学玻璃一样,使得读者能透过它们更仔细地观察属灵人本身是什么样,属世人本身又是什么样。但当属灵人通过它的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而从内在在属世人里面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时,两者构成一体,就像努力在动作里面,意愿(这是活的努力)在行为里面,食欲在味道里面,心智的视觉在眼睛的视觉里面,更明显地像对一个事物的感知在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里面,关于它的思维在言语里面。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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