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但以理书以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兽”来描述地上的这四个教会;对此,经上记着:
头一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正观看,直到兽的翅膀被拔去,它从地上被扶起来,用两脚站立,像人一样,还给了它人的心。后来,看哪,另有一兽如熊,就是第二兽,它半身侧立;口齿间有三根肋骨;有吩咐这兽的话如此说,起来吞吃多肉。这些事以后,我观看,就看见另有一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这兽有四个头,还给了它权柄。此后,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第四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这兽与它前面所有的兽不同,它有十只角。我正在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祂得了权柄、荣耀、国度;所有人民、民族和语言都敬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灭亡。(但以理书7:3-7, 9-10, 13-14等)
这些兽以同样的方式表示并描述了那四个教会,这一点从那里的所有细节(下文会按顺序展开这些细节)明显看出来,尤其从那里的最后一句话看得更明显,即:在那四个兽之后,人子将到来,祂要得不能废去、必不灭亡的权柄和国度;“变成一个大磐石,充满全地的石头”也表示祂,这可从前文看出来(2e节)。
圣言同样以“兽”(注:beast,经上或译为牲畜),以及“金属”来描述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从无数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其中一些经文,如下,诗篇:
你使有益的雨降下;你坚固你疲乏的产业;走兽1(即你的会众)住在其中。(诗篇68:9-10)
又:
森林里的一切野兽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是我的;山中的飞鸟,我都知道;野地的走兽也都属我。(诗篇50:10-11)
以西结书:
亚述曾是黎巴嫩的一棵香柏树,极其高大;空中所有的飞鸟都在他的枝干上搭窝,田野所有的走兽都在他的枝条下生产,所有大民族都居住在他的荫下。(以西结书31:3, 5-6, 13; 但以理书4:7-13)
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我要永远聘娶你。(何西阿书2:18-19)
约珥书:
要欢喜快乐;田野的走兽啊,不要惧怕,因为沙漠的居所必满了青草。(约珥书2:21-22)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赴我摆在以色列群山上的祭筵;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 20-21)
诗篇:
仇敌辱骂耶和华;不要将你斑鸠的灵魂交给野兽。(诗篇74:18-19)
以赛亚书:
耶和华招聚以色列被赶散的;我田野的一切走兽啊,你们都来。(以赛亚书56:8-9)
马可福音:
灵就催促耶稣,使祂出来旷野去;祂与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祂。(马可福音1:12-13)
祂不是与野兽,而是与魔鬼同在一处,与魔鬼争战并征服他们;更不用提其它上千处经文了,《揭秘启示录》引用了一部分(567节)。此外,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自己被称为“羔羊”,也被称为“狮子”;同样,圣灵以一只“鸽子”来代表;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的基路伯看上去就像以西结书和启示录中的“四个兽”;承认主是他的神和牧人的教会之人被称为“绵羊”;而另一方面,不承认祂的人被称为“山羊”和“龙”;后者的会众以在但以理书的那种方式被描述为:
从海中上来的兽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启示录13:1-2)
这些对比来源于灵界,在那里,天使和灵人的一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在远离他们的地方都表现为走兽,这些走兽也以一种在各个方面类似于自然界走兽形式的形式出现;对良善之爱的情感表现为温驯的走兽和良善的功用,而对邪恶之爱的情感则表现为凶猛的走兽和邪恶的功用。正因如此,圣言经常提到“走兽”,它们在灵义上表示情感、倾向、感知和思维。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以下经文中的“受造物”(注:creatures)表示什么:
耶稣吩咐门徒往全世界去,向一切受造物传福音。 (马可福音16:15)
哥林多后书: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受造物;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新了。(哥林多后书5:17)
启示录:
这些话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的受造物之始说的。 (启示录3:14)
此处“受造物”表示那些能被新造,也就是能重生,从而成为主的教会之人。
注:1.在这段经文中,“走兽”是希伯来语的字面意思,也就是希伯来语;但在此处被用来比喻“你的会众”。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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