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名为《真实的基督教》的著作本身已经说明,两棵树,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被安置在伊甸园中,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被赋予人(466-469节);对此,必须补充的是,没有这种自由意志,人将不是人,只是一个雕像和肖像;因为他的思维将没有反思,因而没有判断;结果,他在神性事物,也就是教会事物上,和一扇没有铰链,或铰链用钢栓固定住的门一样没有转动的能力;他的意愿将没有决定,因而在公义和不义方面跟下面躺着一具死尸的墓碑一样不活跃。人死后的生命和灵魂的不朽都是由于这自由意志的恩赐,这就是“神的样式”,这一点在著作本身中已经得到证明,如前所述。
是的,没有自由意志,人,也就是他的心智,就像一块海绵吸收了大量的水,却无法排出去,结果两者都会分解腐烂,水变成污垢,海绵则变成黏液。同样,与这样一个人同在的教会将不是一个教会,也不是一个敬拜神的圣殿;它就像一棵高大的树根下的某种野兽的巢穴,这树在它头顶上来回摆动;它只能从中取得某种东西,并投入其它某种功用,而不是安宁地躺卧在它下面。此外,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人在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上都将比在白昼之光中的一只夜鸟更瞎眼,而在虚假方面则比在夜间黑暗中的这只鸟更视力敏锐;因为他会向信之真理合上眼皮,收缩视线;但他会向信之虚假抬起眼皮,睁开双眼,像鹰一样扩大视野。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行走和生活,产生了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天堂从上面在他里面进行运作,而地狱从下面进行运作;人被赋予要么转向更高事物,要么转向更低事物,因而要么转向主,要么转向魔鬼的选择权。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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