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名为《真实的基督教》的著作本身已经说明,两棵树,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被安置在伊甸园中,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被赋予人(466-469节);对此,必须补充的是,没有这种自由意志,人将不是人,只是一个雕像和肖像;因为他的思维将没有反思,因而没有判断;结果,他在神性事物,也就是教会事物上,和一扇没有铰链,或铰链用钢栓固定住的门一样没有转动的能力;他的意愿将没有决定,因而在公义和不义方面跟下面躺着一具死尸的墓碑一样不活跃。人死后的生命和灵魂的不朽都是由于这自由意志的恩赐,这就是“神的样式”,这一点在著作本身中已经得到证明,如前所述。
是的,没有自由意志,人,也就是他的心智,就像一块海绵吸收了大量的水,却无法排出去,结果两者都会分解腐烂,水变成污垢,海绵则变成黏液。同样,与这样一个人同在的教会将不是一个教会,也不是一个敬拜神的圣殿;它就像一棵高大的树根下的某种野兽的巢穴,这树在它头顶上来回摆动;它只能从中取得某种东西,并投入其它某种功用,而不是安宁地躺卧在它下面。此外,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人在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上都将比在白昼之光中的一只夜鸟更瞎眼,而在虚假方面则比在夜间黑暗中的这只鸟更视力敏锐;因为他会向信之真理合上眼皮,收缩视线;但他会向信之虚假抬起眼皮,睁开双眼,像鹰一样扩大视野。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行走和生活,产生了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天堂从上面在他里面进行运作,而地狱从下面进行运作;人被赋予要么转向更高事物,要么转向更低事物,因而要么转向主,要么转向魔鬼的选择权。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