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名为《真实的基督教》的著作本身已经说明,两棵树,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被安置在伊甸园中,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被赋予人(466-469节);对此,必须补充的是,没有这种自由意志,人将不是人,只是一个雕像和肖像;因为他的思维将没有反思,因而没有判断;结果,他在神性事物,也就是教会事物上,和一扇没有铰链,或铰链用钢栓固定住的门一样没有转动的能力;他的意愿将没有决定,因而在公义和不义方面跟下面躺着一具死尸的墓碑一样不活跃。人死后的生命和灵魂的不朽都是由于这自由意志的恩赐,这就是“神的样式”,这一点在著作本身中已经得到证明,如前所述。
是的,没有自由意志,人,也就是他的心智,就像一块海绵吸收了大量的水,却无法排出去,结果两者都会分解腐烂,水变成污垢,海绵则变成黏液。同样,与这样一个人同在的教会将不是一个教会,也不是一个敬拜神的圣殿;它就像一棵高大的树根下的某种野兽的巢穴,这树在它头顶上来回摆动;它只能从中取得某种东西,并投入其它某种功用,而不是安宁地躺卧在它下面。此外,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人在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上都将比在白昼之光中的一只夜鸟更瞎眼,而在虚假方面则比在夜间黑暗中的这只鸟更视力敏锐;因为他会向信之真理合上眼皮,收缩视线;但他会向信之虚假抬起眼皮,睁开双眼,像鹰一样扩大视野。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行走和生活,产生了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天堂从上面在他里面进行运作,而地狱从下面进行运作;人被赋予要么转向更高事物,要么转向更低事物,因而要么转向主,要么转向魔鬼的选择权。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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