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28

28.名为《真实的基

28.名为《真实的基督教》的著作本身已经说明,两棵树,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被安置在伊甸园中,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被赋予人(466-469节);对此,必须补充的是,没有这种自由意志,人将不是人,只是一个雕像和肖像;因为他的思维将没有反思,因而没有判断;结果,他在神性事物,也就是教会事物上,和一扇没有铰链,或铰链用钢栓固定住的门一样没有转动的能力;他的意愿将没有决定,因而在公义和不义方面跟下面躺着一具死尸的墓碑一样不活跃。人死后的生命和灵魂的不朽都是由于这自由意志的恩赐,这就是“神的样式”,这一点在著作本身中已经得到证明,如前所述。

是的,没有自由意志,人,也就是他的心智,就像一块海绵吸收了大量的水,却无法排出去,结果两者都会分解腐烂,水变成污垢,海绵则变成黏液。同样,与这样一个人同在的教会将不是一个教会,也不是一个敬拜神的圣殿;它就像一棵高大的树根下的某种野兽的巢穴,这树在它头顶上来回摆动;它只能从中取得某种东西,并投入其它某种功用,而不是安宁地躺卧在它下面。此外,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人在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上都将比在白昼之光中的一只夜鸟更瞎眼,而在虚假方面则比在夜间黑暗中的这只鸟更视力敏锐;因为他会向信之真理合上眼皮,收缩视线;但他会向信之虚假抬起眼皮,睁开双眼,像鹰一样扩大视野。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行走和生活,产生了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天堂从上面在他里面进行运作,而地狱从下面进行运作;人被赋予要么转向更高事物,要么转向更低事物,因而要么转向主,要么转向魔鬼的选择权。

真实的基督教 #2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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