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人被造所依照的“神的样式”就是他能活着,也就是能意愿、爱、打算,以及思考、反思、选择,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因此,他能从神那里接受那些属于爱的事物和那些属于智慧的事物,并能像神那样以他自己的形像复制它们;因为神说:
看哪,那人已经像我们中的一个,知道善恶。(创世记3:22)
事实上,没有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接受并复制那些从神进入人的事物的官能,人就不再是“一个活的灵魂”,而是海底贝壳里的牡蛎,一点也不能移动离开它的位置。他也不再是“神的形像”,而是一个雕刻的带有关节的人像,它能通过手柄移动,通过被吹进来发出声音;是的,根据当今教会对于灵的概念,人的心智,也就是他的灵,实际上是那风、空气或以太。因为没有完全貌似凭自己接受并复制从神流入的事物的官能,他就不会拥有自己的任何东西,或一个自我,只有一个感知不到的自我,就像一个没有生命的雕像的自我。关于人身上的神的形像和样式的详情,可参看《真实的基督教》(48节),本书是它的一个附录。
747.此后,天使领他们到了婚房,守门人打开房门;一迈进门槛,新郎派来的天使就接待和欢迎他们,并把他们带到里面,安排他们坐到留给他们的座位上。不久,他们被邀请进入洞房的前厅,看见中央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有七个金分支和金杯;墙上挂着银灯,点燃的银灯给周围的空气染上金色光晕。烛台两边各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三层烤好的饼;房间四个角落的桌子上有水晶酒杯。
正当他们观看这些东西时,快看,洞房隔壁房间的门开了,就见六个童女出来了,后面跟着新郎和新娘,彼此手牵手,来到自己的座位前,这座位正对着烛台。然后,他们就坐在座位上,新郎在左边,新娘在他的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座位的一侧。新郎身穿发光的紫袍,一件带有以弗得的闪光亚麻上衣,以弗得上面有一个金板,周围镶着钻石;金板上刻有一只幼鹰,它是该天堂社群的婚礼标志。新郎头戴法冠。新娘则身穿一件猩红色的斗篷,里面是一件绣花衣,从脖子直垂到脚;腰间束着金腰带,头戴镶有红宝石的金王冠。
他们各就各位后,新郎就转向新娘,把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戴在她的手腕上,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并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她接受它们后,他吻了她,说:“现在你是我的”,并称她为他的妻子。
当他这样做时,客人大声喊到:“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这样说,然后大家一起说;君主派来的代表也说了这话;这时,前厅充满了焚香,这是上天赐福的标志。然后随从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起烤好的饼,又端起角落的桌子上、现已盛满了美酒的杯子,给每位客人分发饼和美酒;他们又吃又喝。之后,丈夫和他的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拿着现已点亮的银灯,跟着他们直到门槛;于是,这对新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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