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人被造所依照的“神的样式”就是他能活着,也就是能意愿、爱、打算,以及思考、反思、选择,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因此,他能从神那里接受那些属于爱的事物和那些属于智慧的事物,并能像神那样以他自己的形像复制它们;因为神说:
看哪,那人已经像我们中的一个,知道善恶。(创世记3:22)
事实上,没有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接受并复制那些从神进入人的事物的官能,人就不再是“一个活的灵魂”,而是海底贝壳里的牡蛎,一点也不能移动离开它的位置。他也不再是“神的形像”,而是一个雕刻的带有关节的人像,它能通过手柄移动,通过被吹进来发出声音;是的,根据当今教会对于灵的概念,人的心智,也就是他的灵,实际上是那风、空气或以太。因为没有完全貌似凭自己接受并复制从神流入的事物的官能,他就不会拥有自己的任何东西,或一个自我,只有一个感知不到的自我,就像一个没有生命的雕像的自我。关于人身上的神的形像和样式的详情,可参看《真实的基督教》(48节),本书是它的一个附录。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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