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人被造所依照的“神的样式”就是他能活着,也就是能意愿、爱、打算,以及思考、反思、选择,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因此,他能从神那里接受那些属于爱的事物和那些属于智慧的事物,并能像神那样以他自己的形像复制它们;因为神说:
看哪,那人已经像我们中的一个,知道善恶。(创世记3:22)
事实上,没有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接受并复制那些从神进入人的事物的官能,人就不再是“一个活的灵魂”,而是海底贝壳里的牡蛎,一点也不能移动离开它的位置。他也不再是“神的形像”,而是一个雕刻的带有关节的人像,它能通过手柄移动,通过被吹进来发出声音;是的,根据当今教会对于灵的概念,人的心智,也就是他的灵,实际上是那风、空气或以太。因为没有完全貌似凭自己接受并复制从神流入的事物的官能,他就不会拥有自己的任何东西,或一个自我,只有一个感知不到的自我,就像一个没有生命的雕像的自我。关于人身上的神的形像和样式的详情,可参看《真实的基督教》(48节),本书是它的一个附录。
602.但必须知道,人的理解力能上升,几乎能上到天堂天使所在的光明,但除非他的意愿也上升,否则他仍是旧人,而非新人。不过,前面早已说明,理解力如何日益提升意愿,直到将其提到与它自己同等的高度。由于这个原因,重生首先是意愿的事,其次是理解力的事。因为人的理解力类似世上的光,而其意愿类似世上的热。众所周知,光离了热不会使万物存活并生长,唯有与热结合才行。理解力在心智的较低区域实际上受尘世之光启示;而在较高区域,则受天堂之光启示。因此,除非意愿从较低区域被提升至较高区域,并在那里与理解力结合,否则它仍停留在尘世;然后,理解力上下翻飞;每晚都沉到下面的意愿,并在那里安歇;它们就像男人和妓女一样苟合,生出双头的后代。这些事实也清楚表明,除非人获得一个新的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否则他并未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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