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a)创世记第一章以这些话来描述这个上古教会的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它的兴起或早晨: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人,乃是照着神的形像创造他;祂创造了他们,有男有女。(创世记1:26-27)第二章还以这些话来描述: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形成人,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它的兴起或早晨之所以用他照着神的形像被造或创造来描述,是因为每个人在刚刚出生,还是一个婴儿时,内层就是“神的形像”;事实上,接受并专注于那些从神发出的事物的官能被植入他;由于他外层也由“地上的尘土”形成,他里面由此有一种像蛇一样舔食尘土的倾向(创世记3:14),所以他若仍是一个外在人或属世人,没有同时变成内在人或属灵人,就会破碎“神的形像”,并披上引诱亚当的蛇的形像。而另一方面,努力奋斗、力争成为“神的形像”的人就征服了自己里面的外在人,内层在属世人里面变得属灵,因而变得属灵-属世;这个过程通过被主新造,也就是重生实现。这样一个人就是“神的形像”,因为他愿意并相信,他靠神,而不是靠自己活着;相反,当人愿意并相信他靠自己,而不是靠神活着时,他就是蛇的形像。当人愿意并相信,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14:20, 15:4-5, 7; 17:26)时,并且他凭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约翰福音3:27; 15:5),人不就是“神的形像”吗?当人通过新生成为“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13)时,他不就是“神的形像”吗?谁不知道父亲的形象就在儿子里面?上古教会的兴起或早晨,以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吸进他的鼻孔”,人由此“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来描述,是因为复数形式的“生命”表示爱和智慧,这两者本质上都是神;一个人接受并专注于不断从神发出,并不断流入人们灵魂的生命的这两个要素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一个活的灵魂”;因为“生命”就等同于爱和智慧。由此明显可知,合在一起由“亚当”来代表的上古教会的人,其生命的兴起和早晨由生命的这两个圣地来描述。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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