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此外,下文将在适当章节证明,主的十字架受难不是救赎,而是与父的神性的至内在合一的手段,祂从这神性出来,又回到这神性那里。在《真实的基督教》(132,133节)这部著作(本书就是该著作的附录),我着手证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本身的信仰,是当今基督教会的一个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关于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经将整个教会扭曲到了这种地步:整个教会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的痕迹。下文也会进一步证明这一点;还证明,这两种虚假和骗局好比在花园里飞来飞去的交配蝴蝶,它们产卵,从那里孵化出毛虫,而毛虫将花园里的树叶都吞吃净尽;它们又好比从海里落到以色列人营地上的鹌鹑,以色列人在吃鹌鹑的时候,一场大瘟疫由于鹌鹑而临到百姓身上;这是因为他们厌恶并唾弃来自天堂的吗哪,而吗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民数记11:5-6, 32-35; 约翰福音6:31-32, 49-51, 58)。而且,这两个错误就像两片烟灰,或鞋匠的黑鞋油,滴进了大量的葡萄酒中,在酒杯中摇晃;葡萄酒的一切透亮、怡人的芳香和细腻的味道由此都变成黑色,变成一种恶臭的气味和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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