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19

19.我会提到一些奇

19.我会提到一些奇妙的事,然而,这些事在天上并不奇妙;这些事是:

(a)若不靠着灵界,自然界就无法存在;因此,它也无法维持存在,因为维持存在就是持续存在。

(b)教会不可能与人同在,除非它的内在是属灵的,外在是属世的。一个纯属灵的教会是不存在的,一个纯属世的教会也是不存在的。

(c)因此,没有一个天使天堂,就无法在世人那里兴起任何教会,也无法兴起教会的任何东西,一切属灵事物都是通过天使天堂从主那里获得并降下来的。

(d)因此,既然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如此合而为一,那么可知,这一个没有那一个是无法存在和持续存在的;天使天堂不能没有世人那里的教会,世人那里的教会也不能没有天使天堂;因为除非属灵之物流入并终止于属世之物,安息于其中,否则它就像一个没有一个后者的前者,因而像一个没有一个结果的有效原因,一个没有一个被动的主动,这就像一只鸟不断在空中飞行,在地上找不到任何安歇的地方。这也像一个人的心智不断思考和意愿,却没有任何身体的感官和运动器官使得它可以降下来,产生它的思维观念,并实施其意愿的努力。

(e)援引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可以明白或知道,正如没有灵界,自然界就无法存在,反之,没有自然界,灵界也无法存在,地上不可能有一个教会,除非有一个天使天堂,使得教会可以通过它存在和持续存在,反之,一个天使天堂同样不可能存在,除非地上有一个教会。

(f)天使们知道这一点;因此,当地上的教会因虚假而荒凉,因邪恶而完结时,他们极其悲恸;这时,他们将自己的生命状态比作瞌睡,因为那时天堂对他们来说,就好像它下面的座位被抽了回去,又像一个失去双脚的身体;但当主恢复了地上的教会时,他们将自己的生命状态比作清醒。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