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19

19.我会提到一些奇

19.我会提到一些奇妙的事,然而,这些事在天上并不奇妙;这些事是:

(a)若不靠着灵界,自然界就无法存在;因此,它也无法维持存在,因为维持存在就是持续存在。

(b)教会不可能与人同在,除非它的内在是属灵的,外在是属世的。一个纯属灵的教会是不存在的,一个纯属世的教会也是不存在的。

(c)因此,没有一个天使天堂,就无法在世人那里兴起任何教会,也无法兴起教会的任何东西,一切属灵事物都是通过天使天堂从主那里获得并降下来的。

(d)因此,既然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如此合而为一,那么可知,这一个没有那一个是无法存在和持续存在的;天使天堂不能没有世人那里的教会,世人那里的教会也不能没有天使天堂;因为除非属灵之物流入并终止于属世之物,安息于其中,否则它就像一个没有一个后者的前者,因而像一个没有一个结果的有效原因,一个没有一个被动的主动,这就像一只鸟不断在空中飞行,在地上找不到任何安歇的地方。这也像一个人的心智不断思考和意愿,却没有任何身体的感官和运动器官使得它可以降下来,产生它的思维观念,并实施其意愿的努力。

(e)援引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可以明白或知道,正如没有灵界,自然界就无法存在,反之,没有自然界,灵界也无法存在,地上不可能有一个教会,除非有一个天使天堂,使得教会可以通过它存在和持续存在,反之,一个天使天堂同样不可能存在,除非地上有一个教会。

(f)天使们知道这一点;因此,当地上的教会因虚假而荒凉,因邪恶而完结时,他们极其悲恸;这时,他们将自己的生命状态比作瞌睡,因为那时天堂对他们来说,就好像它下面的座位被抽了回去,又像一个失去双脚的身体;但当主恢复了地上的教会时,他们将自己的生命状态比作清醒。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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