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我会提到一些奇妙的事,然而,这些事在天上并不奇妙;这些事是:
(a)若不靠着灵界,自然界就无法存在;因此,它也无法维持存在,因为维持存在就是持续存在。
(b)教会不可能与人同在,除非它的内在是属灵的,外在是属世的。一个纯属灵的教会是不存在的,一个纯属世的教会也是不存在的。
(c)因此,没有一个天使天堂,就无法在世人那里兴起任何教会,也无法兴起教会的任何东西,一切属灵事物都是通过天使天堂从主那里获得并降下来的。
(d)因此,既然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如此合而为一,那么可知,这一个没有那一个是无法存在和持续存在的;天使天堂不能没有世人那里的教会,世人那里的教会也不能没有天使天堂;因为除非属灵之物流入并终止于属世之物,安息于其中,否则它就像一个没有一个后者的前者,因而像一个没有一个结果的有效原因,一个没有一个被动的主动,这就像一只鸟不断在空中飞行,在地上找不到任何安歇的地方。这也像一个人的心智不断思考和意愿,却没有任何身体的感官和运动器官使得它可以降下来,产生它的思维观念,并实施其意愿的努力。
(e)援引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可以明白或知道,正如没有灵界,自然界就无法存在,反之,没有自然界,灵界也无法存在,地上不可能有一个教会,除非有一个天使天堂,使得教会可以通过它存在和持续存在,反之,一个天使天堂同样不可能存在,除非地上有一个教会。
(f)天使们知道这一点;因此,当地上的教会因虚假而荒凉,因邪恶而完结时,他们极其悲恸;这时,他们将自己的生命状态比作瞌睡,因为那时天堂对他们来说,就好像它下面的座位被抽了回去,又像一个失去双脚的身体;但当主恢复了地上的教会时,他们将自己的生命状态比作清醒。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