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众所周知,为使任何事物都是完美的,必须有一个秩序井然的三位一体,一个在另一个之下,以及它们之间的一种联系;这三位一体必须构成一体,就像一根柱子,其顶部是柱头,下面是光滑的柱身,再下面是柱座。这样一个三位一体就是人:他的最高部分是头,中间部分是身体,最低部分是脚和脚底。在这方面,每个王国都像一个人;它必须有一位国王作为头,有管理者和官员作为身体,有自由民和仆人作为脚和脚底:教会也一样,它必须有戴帽子的大主教、教区牧师和他们下面的助理牧师。世界本身若没有依次到来的三样东西,即早晨、中午和晚上,以及每年的春、夏、秋,也无法持续存在;春天播种,夏天发芽开花,秋天结果;但黑夜和冬天无助于世界的维持和稳固。
由于每一个完美的事物都必须是一个三位一体,才能成为一体,并紧密结合在一起,所以每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都是由三种大气或元素构成的,并靠它们持续存在;其中第一种直接围绕太阳,被称为灵气;第二种在这种灵气之下,被称为以太;第三种在这两者之下,被称为空气。在自然界中,这三种大气是属世的,本身是被动的,因为它们是从一轮纯然为火的太阳发出的;但在灵界,与它们相对应的三种大气是属灵的,本身是主动的,因为它们是从一轮纯然为爱的太阳发出的。
天堂天使住在这三种大气的区域;最高层天堂的天使住在直接围绕主在其中的太阳的属天灵气中;中间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前者之下的属灵以太中;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住在这两者之下的属世空气中。如今主正在安排组织的所有天堂,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都是这样共同建立的。从这些事可以明白为何在圣言中,“三”表示完整或完全(参看《揭秘启示录》505, 875节)。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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