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众所周知,为使任何事物都是完美的,必须有一个秩序井然的三位一体,一个在另一个之下,以及它们之间的一种联系;这三位一体必须构成一体,就像一根柱子,其顶部是柱头,下面是光滑的柱身,再下面是柱座。这样一个三位一体就是人:他的最高部分是头,中间部分是身体,最低部分是脚和脚底。在这方面,每个王国都像一个人;它必须有一位国王作为头,有管理者和官员作为身体,有自由民和仆人作为脚和脚底:教会也一样,它必须有戴帽子的大主教、教区牧师和他们下面的助理牧师。世界本身若没有依次到来的三样东西,即早晨、中午和晚上,以及每年的春、夏、秋,也无法持续存在;春天播种,夏天发芽开花,秋天结果;但黑夜和冬天无助于世界的维持和稳固。
由于每一个完美的事物都必须是一个三位一体,才能成为一体,并紧密结合在一起,所以每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都是由三种大气或元素构成的,并靠它们持续存在;其中第一种直接围绕太阳,被称为灵气;第二种在这种灵气之下,被称为以太;第三种在这两者之下,被称为空气。在自然界中,这三种大气是属世的,本身是被动的,因为它们是从一轮纯然为火的太阳发出的;但在灵界,与它们相对应的三种大气是属灵的,本身是主动的,因为它们是从一轮纯然为爱的太阳发出的。
天堂天使住在这三种大气的区域;最高层天堂的天使住在直接围绕主在其中的太阳的属天灵气中;中间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前者之下的属灵以太中;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住在这两者之下的属世空气中。如今主正在安排组织的所有天堂,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都是这样共同建立的。从这些事可以明白为何在圣言中,“三”表示完整或完全(参看《揭秘启示录》505, 875节)。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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