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此外,对天堂里的一切和地狱里的一切的安排都是最完美的。因为主在每一个教会完结之后所建立的每一个天堂都是三层,即: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被提到最高层的,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由此而来的智慧之人;被提到中间层的,是那些处于对邻舍的属灵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聪明之人;被提到最低层的,是那些处于被称为仁爱的对邻舍的属灵-属世之爱,因而处于关于神的信之真理,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这三层天堂构成三个广袤的区域,一个在另一个之上;它们通过由主那里从灵界太阳而出的神性流注而彼此联系。
在那里下面的深处还有地狱所分成的三个广袤区域,它们之间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而具有一种联系。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紧密而不可分割的结合,和地狱里的一切事物的紧密而不可分割的结合,都是通过这些联系而实现的;但在地狱,这是一种对邪恶之爱的一切欲望的结合,而在天堂,这是一种对良善之爱的一切情感的结合。天堂凭这种结合而像一个坐在有各种宝石制成的花环围绕的宝座上的主;而地狱则像一个坐在有毒蛇、大蛇和毒虫缠绕的座位上的魔鬼。从对两者的这种有序安排可知,两者都在主的指导和掌控之下,直到永远。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