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当主耶和华(Jehovih)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时,祂引入秩序,以便它们可以在祂的指导之下,并永远服从祂。这是因为天使天堂和地上的教会一起构成一个身体,该身体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耶和华(Jehovih),也就是主我们的救主。整个天使天堂与教会一起也在主面前显为一个人;一个人就在自己灵魂的指导之下,并服从它;因此,整个天堂与教会一起在主的指导之下,并服从祂;因为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4-5; 17:23, 26);因此,祂就是那里的全部中的全部。但主在地狱建立的秩序是这样:那里的所有人都可以与天堂里的所有人截然对立;由此明显可知,既然主统治天堂,那么祂也统治地狱,祂通过前者统治后者。
63.(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神凭借祂在当中的灵界太阳的热与光而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秩序正是凭这太阳而得以产生,祂通过灵界太阳发出热与光,而这热与光自初至末充满整个宇宙,并产生人和一切动物里面的生命,以及世上一切植被的植物灵魂。这二者流入每一个事物,并使各自照着自创世时施加于它们的秩序而存活和生长。神虽然没有延伸,却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故祂是全在的。别处还说明(30节),神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一切空间,神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一切时间。所以,整个宇宙就其本质和秩序而言,就是神的丰盛。正因如此,祂才凭祂的全在直觉万物,凭祂的全知预备万物,凭祂的全能产生万物。由此清楚可知,全在,全知和全能成为一体,换句话说,一个必然包含另一个,因而它们是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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