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当主耶和华(Jehovih)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时,祂引入秩序,以便它们可以在祂的指导之下,并永远服从祂。这是因为天使天堂和地上的教会一起构成一个身体,该身体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耶和华(Jehovih),也就是主我们的救主。整个天使天堂与教会一起也在主面前显为一个人;一个人就在自己灵魂的指导之下,并服从它;因此,整个天堂与教会一起在主的指导之下,并服从祂;因为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4-5; 17:23, 26);因此,祂就是那里的全部中的全部。但主在地狱建立的秩序是这样:那里的所有人都可以与天堂里的所有人截然对立;由此明显可知,既然主统治天堂,那么祂也统治地狱,祂通过前者统治后者。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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