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谁看不到恶人与善人分离的必要性,免得善人传染上致命的邪恶而灭亡?事实上,邪恶通过出生而被植入人性;当教会接近完结时,它越来越从父母那里而天生在孩子里面,就像被称为癌症的恶性疾病,这病会四处传播,并逐渐使健康和有生气的部位感到窘迫。哪个农夫或园丁在看到荆棘、荨麻、蒺藜和蓟生长时,不在播种和耕种玉米和粮食作物之前将其铲除呢?哪个农民在看到他的牧草和青草被虫子或蝗虫吃光时,不挖一条沟,把绿地和荒地分开,从而采取措施保护他的庄稼和绿地呢?哪个牧羊人在看到野兽在他的绵羊牧场附近繁殖增多时,不召集邻近的牧羊人和仆人,用武器或陷阱杀死或赶走这些野兽呢?
哪个国王在看到他首都周围的国家城镇被敌人占领、他臣民的财产被敌人掠夺时,不召集军队驱逐敌人,把赃物还给他们的主人,而且添加上敌人财富的战利品,从而安慰他们呢?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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