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对一个过去的教会的所有人施行的审判既总体上也个体地发生,好叫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则被投入地狱。当一个教会完结时,也就是当它不再处于真理和良善时,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其中没有一个人能得救。他不能得救,是因为他不能重生;每个人都通过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重生。
为此,补充以下内容:从教会荒废之时直到它的完结,地狱增长的程度如此之大,以至于遮蔽了整个天使天堂,而使人重生的真理和良善是从主通过天使天堂降到世人那里的。由于这种遮蔽,出于信的思维之真理和出于仁的意愿之良善都无法穿透,除非透过缝隙;穿透过来的东西要么在到达人之前的路上就被扭曲了,要么当它在这个人里面时,被他自己扭曲了;也就是说,真理要么被弃绝,要么被歪曲,良善要么被阻塞或扑灭,要么被玷污或掺假。简言之,一个教会在结束时,可以说被撒旦迷住了。那些以虚假为乐、喜欢邪恶的人就被称为撒旦。
因此,为了避免那时笼罩在每个人头上并威胁到他的彻底诅咒,把自己抬到高处,并且如前所述,甚至涌上天堂的地狱被除去是必要的;它不仅要被抑制,还要被驱散并征服,然后善人与恶人分离,也就是活人与死人分离。这种分离,同时将善人提入天堂,或活人之地,将恶人投入地狱,或死人之地,就是那被称为审判的。这种审判实际上在1757年对现在基督教会的人实施了,这一点在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一本专门的小著中已经公开宣布并描述了。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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