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审判,也就是每个教会的最后阶段,不是发生在自然界,而是发生在灵界,所有人死后都聚集到灵界;他们显然是照着宗教,因而照着信和爱被召集到天堂的。审判发生在灵界,因为每个人死后都是一个人,不像以前那样是一个物质人,而是一个实质人。每个人的心智或灵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只是一个遮盖物,可以说是他已经抛下的空壳,他的灵已经脱离了这个壳。既然正是人的心智或灵在物质身体中,然后要么出于宗教,要么不出于宗教思考,要么支持神,要么反对神,或出于信之真理或出于信之虚假思考,或爱邻舍或恨邻舍,既然物质身体只是服从,那么可知,经历审判,并照其生活的意图和行为或得赏赐或受惩罚的,是心智,心智就是实质人并被称为灵。从这些事很清楚地看出,审判,也就是每个教会的最后阶段,发生在灵界,而不是自然界。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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