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11

11.审判,也就是每

11.审判,也就是每个教会的最后阶段,不是发生在自然界,而是发生在灵界,所有人死后都聚集到灵界;他们显然是照着宗教,因而照着信和爱被召集到天堂的。审判发生在灵界,因为每个人死后都是一个人,不像以前那样是一个物质人,而是一个实质人。每个人的心智或灵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只是一个遮盖物,可以说是他已经抛下的空壳,他的灵已经脱离了这个壳。既然正是人的心智或灵在物质身体中,然后要么出于宗教,要么不出于宗教思考,要么支持神,要么反对神,或出于信之真理或出于信之虚假思考,或爱邻舍或恨邻舍,既然物质身体只是服从,那么可知,经历审判,并照其生活的意图和行为或得赏赐或受惩罚的,是心智,心智就是实质人并被称为灵。从这些事很清楚地看出,审判,也就是每个教会的最后阶段,发生在灵界,而不是自然界。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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