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审判,也就是每个教会的最后阶段,不是发生在自然界,而是发生在灵界,所有人死后都聚集到灵界;他们显然是照着宗教,因而照着信和爱被召集到天堂的。审判发生在灵界,因为每个人死后都是一个人,不像以前那样是一个物质人,而是一个实质人。每个人的心智或灵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只是一个遮盖物,可以说是他已经抛下的空壳,他的灵已经脱离了这个壳。既然正是人的心智或灵在物质身体中,然后要么出于宗教,要么不出于宗教思考,要么支持神,要么反对神,或出于信之真理或出于信之虚假思考,或爱邻舍或恨邻舍,既然物质身体只是服从,那么可知,经历审判,并照其生活的意图和行为或得赏赐或受惩罚的,是心智,心智就是实质人并被称为灵。从这些事很清楚地看出,审判,也就是每个教会的最后阶段,发生在灵界,而不是自然界。
231.⑶教义必由纯正真理构成,唯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在圣言字义中看到这些纯正真理。启示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并以真理指导有用的生活之人里面。而其他人不可能在圣言中得到启示。启示唯独来自主,因为圣言来自衪,因而衪在圣言里面。启示之所以被赋予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并以真理指导有用的生活之人,是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主是真理本身,如关于主那一章所说明的;人若照着主的神圣真理生活,也就是通过这些真理而致用,就是爱主。如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这些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并且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21,23)
这些人就是阅读圣言时得到启示的人,对他们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
圣言对他们来说之所以是发光和透明的,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之义和一个属天之义,这些意义充满天堂之光。因此,主藉由它们及其光流入圣言的属世之义,并流入人里面属世之义的光中。结果,人凭内在直觉承认真理,然后在自己的思维过程中看到它。每当人因真理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情感通向直觉,直觉通向思维,被称为信的承认就这样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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