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教会完结或结束之后,主耶和华(Jehovih)就显现,并对前一个教会的人施行一次审判,把善人与恶人分离,将善人朝自己提入天堂,将恶人从祂自己那里转到地狱。在每个教会即将结束时,主耶和华(Jehovih)都会显现,对那些从它最初建立直到它完结曾生活过的人施行一次审判,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证实,那里将分别论述每个教会。事实上,每个人死后都会受到审判;但在一个教会结束时,所有人都被召集在一起,并对他们进行一次总体审判;这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按天堂的秩序结合,这个过程是通过安排忠信者进入一个新天堂,安排不信者进入新天堂之下的一个新地狱完成的;我们将在下文详细阐述这种安排。
51.在圣言中,公义用来论及爱,公平(或判断)用来论及智慧。为此,我会引用一些经文来说明,这二者就是神借以在全世界掌权的工具:
公义和公平是祢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耶和华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以此夸口。(耶利米书9:24)
耶和华被尊崇,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祢的公义好像高山,祢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耶和华要使祢的公义如光发出,使祢的公平明如中午。(诗篇37:6)祂要按公义审判祢的民,按公平审判祢的困苦人。(诗篇72:2)
我学了祢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判词,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祢归我。(何西阿书2:19)
锡安必因公平而蒙赎救;她那些回转的人必因公义而得救拔。(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经上在其它地方也提及要施行公平和公义(以赛亚书1:21;5:16;58:2;耶利米书4:2;22:3,13,15;以西结书18:5;33:14,16,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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