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问题二:
主真的从耶和华父那里获得了一个与神性存在合一的理性灵魂,由此成为真正的神和真正的人吗?
回答:
永恒之主,即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那时祂拥有一个神性属天层和一个神性属灵层;但在取得人身或人性之前,祂没有一个神性属世层。由于理性层只归于属天和属灵的属世层,所以可推知,耶和华,即主也通过取得人身或人性而披上神性理性层。祂在取得人身或人性之前就拥有一个神性理性层,但却是通过进入天使天堂的流注而拥有的;每当在世上显现祂自己时,祂都是通过祂以其神性所充满的一位天使来显现的。因为纯粹的神性本身(如刚才所说的,它是纯粹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超越天使和人类的理性层。但这神性理性层通过流注存在。其性质可从下面第六点的内容推断出来。路德和梅兰希顿教导说,在基督里,人是神,神是人;这也符合《圣经》(可参看《真实的基督教》137节)。但加尔文否认了这一点,只肯定了基督是神,也是人。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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