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9

9.⑴何谓过去的先前

9.⑴何谓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在这段经文(启示录21:1)中,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不是指世人肉眼所看到的天空,或他们所居住的大地,也不是指自创世以来所有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居住的先前天堂,而是指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为自己造假天堂的灵人的会众;由于所有灵人和天使都住在陆地上,跟世人一样,所以“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是指这些陆地。我见证了这个天和地的过去,并在《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45-72节)里描述了我所看到的,也就是我亲眼见证的它们的过去。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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