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9

89.我听说,青岑多

89.我听说,青岑多夫死后不久进入灵界,被允许如在世时那样说话。他声称他知道天堂的秘密,除了那些信靠他的教义之人外,没有人能进入天堂。他还说,那些为了得救而行善的人完全受到诅咒,他宁愿让无神论者,也不愿让这些人加入他的会众。他说,主被父神接纳为祂的儿子,是因为祂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但祂仍只是一个凡人。当被告知,主从父神成孕时,他回答说,对此,他喜欢自己的想法,只是不敢像犹太人那样谈论。此外,当我阅读福音书时,感觉到他的追随者对许多经文的反对和厌恶。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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