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7

87.由于他们在灵界

87.由于他们在灵界仍如此行,而天使却发觉他们内心不是这么想的,所以为揭露这种不一致,他们被允许进入最低层天堂。但他们无法承受那里天使的仁与信的气场,于是落荒而逃。后来,他们因在世时以为唯独他们是真实存活的,死后会进入第三层天堂,所以也被提入这层天堂。但一感觉到那里对主之爱的气场,他们就心痛难忍,开始遭受内在的痛苦,像垂死挣扎的人那样抽搐,因此从那里一头栽了下去。这些事首先表明,他们内心没有一丁点对邻之仁,也没有一丁点对主之爱。然后,他们被发送到负责检查思维内层的人那里。这些人报告说,他们贬低主,弃绝仁爱的生活,以至于厌恶它;他们认为旧约圣言毫无用处,轻视福音书的圣言。他们所接受的一切,就是从保罗书信中随意拣选的关于唯信的一些经文。这些就是摩拉维亚教徒向世人隐藏的秘密。

揭秘启示录 #634

634.“若有人拜兽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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