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灵界中的摩拉维亚教徒
86.我与摩拉维亚教徒(他们也被称为海伦胡特兄弟会)有过多次交谈。起初,他们出现在离犹太人不远的一个山谷中;经过检查和揭露之后,他们被带到一个无人居住区。对他们的检查显示,他们知道如何狡猾地迷惑人们的心智,声称他们是使徒教会的余民。这就是为何他们会互称“弟兄”,并尊称那些保守他们更深私密的妇人为“母亲”。他们还说,他们比其他人更强调信仰,爱主,因为祂在十字架上受难,并称主为羔羊和恩典的宝座,以及其它类似说法。他们利用这些说法来说服人们相信,他们才是真正的基督教会。那些被他们的花言巧语迷惑并接近他们的人,会受到他们的检查,以查看这些人是不是那种他们敢于向其透露他们秘密的人。如果他们不是,摩拉维亚教徒就会隐藏这些秘密;若有可能,他们就会透露它们;然后警告并威胁凡泄露他们关于主的秘密之人。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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