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6

86.我与摩拉维亚教

十三、灵界中的摩拉维亚教徒

86.我与摩拉维亚教徒(他们也被称为海伦胡特兄弟会)有过多次交谈。起初,他们出现在离犹太人不远的一个山谷中;经过检查和揭露之后,他们被带到一个无人居住区。对他们的检查显示,他们知道如何狡猾地迷惑人们的心智,声称他们是使徒教会的余民。这就是为何他们会互称“弟兄”,并尊称那些保守他们更深私密的妇人为“母亲”。他们还说,他们比其他人更强调信仰,爱主,因为祂在十字架上受难,并称主为羔羊和恩典的宝座,以及其它类似说法。他们利用这些说法来说服人们相信,他们才是真正的基督教会。那些被他们的花言巧语迷惑并接近他们的人,会受到他们的检查,以查看这些人是不是那种他们敢于向其透露他们秘密的人。如果他们不是,摩拉维亚教徒就会隐藏这些秘密;若有可能,他们就会透露它们;然后警告并威胁凡泄露他们关于主的秘密之人。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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