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3

83.有些狂热的灵人

十二、灵界中的贵格会教徒 

83.有些狂热的灵人与其他所有灵人分开;他们头脑如此愚蠢、迟钝,以至于自以为是圣灵。当贵格会刚刚兴起时,这些灵人就从他们所游荡的周围森林中被引出来。他们侵扰了许多人,使他们充满这种信念:他们是受圣灵驱使的。由于他们从肉体上明显感觉到作用于他们的流注,所以这种宗教信念如此占据他们,甚至到了他们自以为比其他人更神圣、更被光照的地步。结果,让他们放弃他们的宗教信念是不可能的。那些坚信不疑的人死后就会陷入类似的狂热状态;他们与其他灵人分开,并被驱逐到森林中的同类灵人当中;在那里,从远处看,他们就像野猪。那些没有坚信这些观念的人先是与其他灵人分开,然后被送到南部边缘一个类似旷野的地方,在那里有洞穴给他们作聚会敬拜之地。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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