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犹太人比其他人更不知道他们在灵界,还以为他们仍在自然界。原因在于,他们完全是外在人,根本不出于内层来思想他们的宗教信仰。也正因如此,他们和从前一样谈论弥赛亚。例如,他们说,祂将与大卫一同到来,闪闪发光的冠冕将在他们前头行,把他们领进迦南地;一路上,祂举杖使河流干涸,好叫他们过去。他们说,那时,他们称之为外邦人的基督徒将拉住他们的衣襟,谦卑地恳求与他们同去;他们会接纳足够富有的富人,这些人将成为他们的仆人。他们不想知道,在圣言中,“迦南地”表示教会,“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犹太人”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关于犹太人在圣言中的这层意义,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1节)。
当被问到他们是否相信他们真的会进入迦南地时,他们说,那时他们会进入那地。当被告知,那地容不下他们所有人时,他们回答,那时它会扩大。当被告知他们不知道伯利恒在哪里,也不知道谁属大卫那一支时,他们回答,即将到来的弥赛亚知道。当被问到弥赛亚,耶和华的儿子,如何会与如此邪恶的百姓同住时,他们不承认他们是邪恶的。当被告知,但摩西在他的歌中(申命记32章)就是这么描述他们的,说他们是极乖僻的族类时,他们回答,那时摩西因他们的离弃而发怒。但当被告知,摩西是按耶和华的吩咐写这歌时,他们沉默了,退到一边去商量这个问题。当被告知,他们最初出身于一个迦南妇人,以及犹大与他儿媳的淫行(创世记38:2, 16)时,他们被激怒了,说,只要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这就足够了。当被告知,圣言里面有一个灵义,这灵义唯独论述基督时,他们说,这不是真的,圣言里面除了黄金外什么也没有;除此之外还有更多诸如此类的话。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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