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

8.前面阐述的事实足

二、最后的审判前后世界和教会的状态

8.前面阐述的事实足以证明,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但为了对审判前后世界和教会的状态有所了解,知道以下事实是很有必要的:

⑴何谓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

⑵先前天地的居民是谁,是什么样。

⑶在对他们进行最后审判之前,天堂与世界、因而主与教会之间的大量交流被阻断。

⑷最后审判之后,这种交流得以恢复。

⑸这就是为何对新教会的启示在最后审判之后,而非之前作出。

⑹最后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的状态就像晚上和黑夜,但审判之后则像早晨和白昼。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1

L31.⑵永恒之主,

L31.⑵永恒之主,或耶和华为拯救世人取了人身。这一点从前几章的圣言得到了证实;在别处将说明,世人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得救。祂取了人身,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说祂从神出来,祂天上降下来,祂被差到世界上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约翰福音16:28)

又:

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祂差我来。(约翰福音8:42)

又:

父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信我是从神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

又:

除了那从天降下的,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35, 41, 50, 51)

又:

那从上头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约翰福音3:31)

又:

我却认识父,因为我是从祂来的,祂也是差了我来。(约翰福音7:29)

被父差到世界上来表示取了一个人身(参看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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