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

8.前面阐述的事实足

二、最后的审判前后世界和教会的状态

8.前面阐述的事实足以证明,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但为了对审判前后世界和教会的状态有所了解,知道以下事实是很有必要的:

⑴何谓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

⑵先前天地的居民是谁,是什么样。

⑶在对他们进行最后审判之前,天堂与世界、因而主与教会之间的大量交流被阻断。

⑷最后审判之后,这种交流得以恢复。

⑸这就是为何对新教会的启示在最后审判之后,而非之前作出。

⑹最后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的状态就像晚上和黑夜,但审判之后则像早晨和白昼。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就属灵之义而

318.就属灵之义而言,“偷盗”表示剥夺他人从其信仰所获得的真理;这是虚假和异端邪说造成的影响。牧师若履行牧职只是为了名或利,并且教导他们通过圣言看到或能看到不真实的那类事,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拿走了人们得救的工具,即信之真理。在圣言经文中,这类人被称为盗贼,如: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10)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它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何西阿书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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