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

8.前面阐述的事实足

二、最后的审判前后世界和教会的状态

8.前面阐述的事实足以证明,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但为了对审判前后世界和教会的状态有所了解,知道以下事实是很有必要的:

⑴何谓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

⑵先前天地的居民是谁,是什么样。

⑶在对他们进行最后审判之前,天堂与世界、因而主与教会之间的大量交流被阻断。

⑷最后审判之后,这种交流得以恢复。

⑸这就是为何对新教会的启示在最后审判之后,而非之前作出。

⑹最后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的状态就像晚上和黑夜,但审判之后则像早晨和白昼。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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