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

8.前面阐述的事实足

二、最后的审判前后世界和教会的状态

8.前面阐述的事实足以证明,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但为了对审判前后世界和教会的状态有所了解,知道以下事实是很有必要的:

⑴何谓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

⑵先前天地的居民是谁,是什么样。

⑶在对他们进行最后审判之前,天堂与世界、因而主与教会之间的大量交流被阻断。

⑷最后审判之后,这种交流得以恢复。

⑸这就是为何对新教会的启示在最后审判之后,而非之前作出。

⑹最后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的状态就像晚上和黑夜,但审判之后则像早晨和白昼。

圣治 #192

192.我说过,如果

192.我说过,如果人们基于表象,即人类谨慎能说明一切来相信,那么使他们信服的唯一方法就是用基于深入调查的推理,并且必须是取自原因领域的推理。所以,为了取自原因领域的这些推理要点能清楚显明给理解力,必须按其适当顺序提出它们,顺序如下:

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

⑵唯独主知道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

⑶主通过祂的圣治引导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同时引导产生人类谨慎的思维。

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

⑸因此,来自人类的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

⑹那些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的人构成地狱,而那些承认神和祂的圣治之人构成天堂。

⑺除非在人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思考,凭自己管理一切,否则这些事没有一样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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