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9

79.最后审判之前,

十一、灵界中的犹太人 

79.最后审判之前,犹太人出现在基督徒中心地带左侧的一个山谷中;但审判之后,他们被转到北方,并且除了在城外游荡者之外,禁止与基督徒接触。那个地区有两个大城市,犹太人死后就被带到这里。审判之前,这两个城市都被称为“耶路撒冷”,但之后被重新命名,因为审判之后,“耶路撒冷”表示唯独敬拜主的教会。这些城市的居民由转化的犹太人来管理,这些犹太人警告他们不要无礼地谈论基督,并惩罚那些仍旧如此行的人。他们城市的街道充满齐踝深的泥浆,他们的房屋满了污垢,臭不可闻,以至于无法进入。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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