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7

77.当我在灵界与非

77.当我在灵界与非洲人交谈时,他们穿着亚麻条纹衣。他们告诉我,这些衣服与他们相对应,他们的女人则穿着丝制条纹衣。关于他们的小孩子,他们说,孩子们经常向他们的保姆要食物,说他们饿了;然而,当食物端到他们面前时,他们就检查一下,尝一尝,以查看它是否适合他们,然后只吃一点点。由此明显可知,是属灵的饥饿,就是对认识纯正真理的渴望,产生了这种效果;因为这是一种对应。在灵界,当非洲人想知道他们在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方面的状态时,他们就拔出剑来;如果这些剑闪闪发光,他们就知道自己处于纯正的真理,其程度取决于剑的亮度;这也是出于对应。关于婚姻,他们说,他们的确可以合法拥有数个妻子,但他们仍只娶一个,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它被分割,那么它那属天堂的本质就会消亡,它就会变得外在,因而变成纯粹的淫欲。不久以后,随着它的效力减弱,这爱变得廉价;一旦它的效力完全丧失,这爱最终变得令人厌烦。然而,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内在的,不从淫欲取得任何东西。它持续到永远,并且在效力和快乐的同等程度上逐渐增长。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70

Faith70.有时

Faith70.有时,我听见山羊和绵羊争论这个观点: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是否拥有任何真理;由于他们说,他们拥有大量真理,所以这个问题接受了检查。那时,他们被询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仁,什么是良善;由于这些都是他们已经抛弃的东西,所以他们所能作出的唯一回答就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询问什么是罪,什么是悔改,什么是赦罪;由于他们回答说,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罪得赦免,以至于罪不再显现,所以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重生,其回答要么是洗礼,要么是因信而罪得赦免;但他们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什么是属灵人,其回答是:他是一个通过他们的信仰声明而称义的人;他们又被告知:这不是真理。他们被询问救赎,父与主的合一,神的一体;他们给出的回答都不是真理。更不用说他们被询问的其它观点了。经过一番问答之后,结论就出来了。这个结论就是: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没有任何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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