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当我在灵界与非洲人交谈时,他们穿着亚麻条纹衣。他们告诉我,这些衣服与他们相对应,他们的女人则穿着丝制条纹衣。关于他们的小孩子,他们说,孩子们经常向他们的保姆要食物,说他们饿了;然而,当食物端到他们面前时,他们就检查一下,尝一尝,以查看它是否适合他们,然后只吃一点点。由此明显可知,是属灵的饥饿,就是对认识纯正真理的渴望,产生了这种效果;因为这是一种对应。在灵界,当非洲人想知道他们在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方面的状态时,他们就拔出剑来;如果这些剑闪闪发光,他们就知道自己处于纯正的真理,其程度取决于剑的亮度;这也是出于对应。关于婚姻,他们说,他们的确可以合法拥有数个妻子,但他们仍只娶一个,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它被分割,那么它那属天堂的本质就会消亡,它就会变得外在,因而变成纯粹的淫欲。不久以后,随着它的效力减弱,这爱变得廉价;一旦它的效力完全丧失,这爱最终变得令人厌烦。然而,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内在的,不从淫欲取得任何东西。它持续到永远,并且在效力和快乐的同等程度上逐渐增长。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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