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有许多外邦人,尤其非洲人的社群,在从天使接受关于主的教导时,都说,神,宇宙的创造者出现在世界上是必然的,因为祂创造了他们,并热爱他们;若不以人的形式,祂如何能出现在他们眼前呢?当被告知,祂不是以天使惯常显现的那种方式显现的,而是生而为人,以这种方式变得可见时,他们犹豫片刻,询问祂是不是从人父生的。当听说祂从宇宙之神成孕,从一位童女出生时,他们说,这意味着祂拥有神性本质本身,并且由于这本质是无限的,是生命本身,所以祂不是如同其他人那样的一种人。后来天使告诉他们,祂看上去就像其他人,但当祂在世时,祂那本身无限且是生命本身的神性本质抛弃了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有限性和生命,以这种方式取得了在世上成孕并出生的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非洲人明白并接受这些事,因为他们的思维比其他人的更内在、更属灵。
148.“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表凭出于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出于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在圣言中,“杖”或“铁杖”之所以表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杖”表能力,“铁”表属世的真理,因而表圣言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于这二者。
圣言的属世之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缘故,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支撑(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也就是所谓的属世之物中(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诸恶所用的“铁杖”。在以下经文中,“铁杖”所表相同:
你必用铁杖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列族的。?(启示录12:5)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位口中出来,祂要用这剑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杖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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