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4

74.凡承认一位神,

74.凡承认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拥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他们声称,关于神,没有人能拥有其它任何概念。当听说许多人认为神是一小缕云时,他们询问这些人在哪里,被告知这些人就在基督徒当中,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基督徒之所以有这种观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灵(约翰福音4:24);他们认为灵仅仅像一缕小小的云,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然而,当检查他们,以查明他们的属灵概念是否与他们的属世概念相似时,结果发现,他们与那些内在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并不相同,也就是说,后者所拥有的属灵概念不同于他们所拥有的。我听一个基督教长老说,没有人能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我看见他被带到各种各样的外邦人那里,依次走向那些越来越内在的人;这些人又把他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带到一个基督天堂。每走一步,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觉,他们都认为神是一个人,这等于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

诠释启示录 #1008

1008.“免得赤身

1008.“免得赤身而行”表示免得他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参看AE 240节)。事实上,那些没有真理的人也没有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此外,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真理若要存在,就必须与良善结合,良善若要存在,就必须与真理结合。诚然,没有良善的真理和没有真理的良善可能存在;但没有良善的真理是死的,没有真理的良善也是死的。因为真理从良善中拥有自己的存在(或实体),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出现(或显现)。这一切清楚表明,“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行”表示是或存在和生活(可参看AE 787节)。

(关于第六诫续)

基督徒比外邦人,事实上比一些野蛮民族更不憎恶通奸,因为如今基督教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有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事实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宗教和教义就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宗教和教义;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虚假;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邪恶。因此,基督教有虚假和邪恶的教义,对来自地狱的通奸的欲望和倾向就是从这个源头流入的。这就是为何在基督教界,通奸被认为是允许的,并毫无羞耻地被行了出来。因为如前所述,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是属灵的通奸,属世的通奸照着对应关系从属灵的通奸中存在。由于这个原因,在圣言中,通奸和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此,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在旧约圣言,耶路撒冷也被如此称呼,主将犹太民族称为“一个通奸的民族”、“从他们的父,魔鬼”。关于这个主题,可从圣言来看(AE 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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