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4

74.凡承认一位神,

74.凡承认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拥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他们声称,关于神,没有人能拥有其它任何概念。当听说许多人认为神是一小缕云时,他们询问这些人在哪里,被告知这些人就在基督徒当中,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基督徒之所以有这种观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灵(约翰福音4:24);他们认为灵仅仅像一缕小小的云,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然而,当检查他们,以查明他们的属灵概念是否与他们的属世概念相似时,结果发现,他们与那些内在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并不相同,也就是说,后者所拥有的属灵概念不同于他们所拥有的。我听一个基督教长老说,没有人能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我看见他被带到各种各样的外邦人那里,依次走向那些越来越内在的人;这些人又把他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带到一个基督天堂。每走一步,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觉,他们都认为神是一个人,这等于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

揭秘启示录 #422

422.启9:2.“

422.启9: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从他们的邪恶之爱涌出的属世人欲望的虚假。
“无底坑”表示地狱,如前所述(421节);从那里冒上来的“烟”表示出自欲望的虚假;因为经上说那“烟好像大火炉的烟”,故所表示的是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因为“火”表示爱(468节);而“地狱之火”表示邪恶的爱(494节)。“大火炉”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它通过火而冒烟。地狱灵不会陷入任何物质的火,而是陷入属灵的火,也就是他们的爱;因此,他们感觉不到其它火;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34,566-575节)一书。
在灵界,一切爱被点燃时,从远处看都显为火,在地狱里显为熊熊燃烧的火,在地狱外则显为大火冒出的烟或火炉冒出的烟。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从火或火炉冒出的烟还描述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如以下经文:
亚伯拉罕向所多玛和蛾摩拉观看,看哪,只见那地方烟气上腾,好像烧窑的烟气。(创世记19:28)
日落时,天幽暗,看哪,有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创世记15:17)
现今他们罪上加罪,因此,他们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2,3)
恶人却要灭亡,在烟中消失。(诗篇37:20)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火,有烟柱。(约珥书2:30)
他们将作恶的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13:41,42,49,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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