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3

73.对主一无所知的

十、灵界中的非洲人和外邦人或异教徒

73.对主一无所知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出现在认识主的人周围。事实上,只有那些纯粹的偶像崇拜者和拜日月的人才占据最边缘的地带。但那些承认一位神,严格遵守类似十诫的戒律之人出现在较高地带,因而更直接地与中心地带的基督徒交流,因为这样会防止交流被伊斯兰教徒和天主教徒切断。外邦人或异教徒也是照着他们从主通过天堂接受光的天赋和能力来划分的;因为他们当中有些人更内在,有些人更外在;这种多样性不是因为他们的出生地,而是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非洲人比其他人更内在。

诠释启示录 #32

32.“归向神和祂的

32.“归向神和祂的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是神性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当论述神性真理时,主被称为“神”,当论述神性良善时,主被称为“耶和华”(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但此处说的是“父”,而不是耶和华,因为主的父就是耶和华,“父”与“耶和华”所表相同。“神”和“父”唯独是指主;因为父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参看AE 10, 26节);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的灵魂都来自使他成孕的那一位。因此,当主提到父时,祂指的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就是为何祂说: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约翰福音: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同一福音书:

祂不是独自一人,祂与父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将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系其人身中生命的存在或本质的耶和华的神性称为“父”,将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称为“子”(参看《属天的奥秘》,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人子”是神性真理,“父”是神性良善(AC 1729, 1733, 2159, 2628, 2803, 2813, 3255, 3704, 7499, 8897, 9807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4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关于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与主的神性人身合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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