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能接受真理,也能理性看到公义,如我在灵界通过与他们交谈所能观察到的。我和他们谈论了一位神,复活和婚姻。关于一位神,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所谈论的三位一体,基督徒说有三个位格,每个位格都是神,却又坚持说神为一。我回答说,天上来自基督徒的天使不是这样说的,而是说,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世人却将这三位一体称为三个位格;这三位一体在主里面。为证明这一切,我在他们面前读了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描述主从父神成孕,并教导父与祂为一的经文。听到这番话,他们明白了,说这意味着神性本质在祂里面。
关于复活,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论到人死后状态的话,基督徒将灵魂比作风或空气,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日与肉体重新结合之前,灵魂丧失了一切快乐。我回答说,只有一些基督徒这样讲;但不属这教派的基督徒则相信死后他们会上天堂,与天使交谈,并体验天上的喜乐,只是他们没有描述出来,并且没有想到这喜乐不同于他们在世上所体验的喜乐。我补充说,如今,关于死后状态的许多细节被揭示给他们,这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关于婚姻,我与他们有过多次交谈;除了其它事外,我又告诉他们说,婚姻之爱是一种属天堂的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与多个妻子的结合会排除这爱中属天堂的元素。他们听了我的理由,看到了它们的正确性。他们还明白,他们被允许有一夫多妻制,是因为他们是东方人;没有这种许可,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的通奸,因而早就灭亡了。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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