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

7.综上所述,可以证

7.综上所述,可以证实,最后的审判不可能发生在自然界,必发生在灵界。事实上,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这从我早先《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45-72节)所记载的见证,以及接下来对新教徒的审判的见证(14–31节)可以看出来。细心的读者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即:如今,关于天堂、圣言和教会的新信息正在被揭示出来。谁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一切呢?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60

L60.如信经所言,

L60.如信经所言,主里面的神与人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并且完全为一位,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这一点从主自己所说的许多话清楚看出来,如:父与祂为一;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凡祂所有的,都是父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万有都交在祂手里;祂拥有一切权柄;祂是天地之神;凡信祂的,都有永生。此外,经上还说,神性和人身都被提到天上,就这二者而言,祂坐在神的右手边;这意味着祂是全能者。在此不再重复前面从圣言中大量引用的论述祂人身的众多经文,这一切都证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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