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

7.综上所述,可以证

7.综上所述,可以证实,最后的审判不可能发生在自然界,必发生在灵界。事实上,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这从我早先《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45-72节)所记载的见证,以及接下来对新教徒的审判的见证(14–31节)可以看出来。细心的读者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即:如今,关于天堂、圣言和教会的新信息正在被揭示出来。谁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一切呢?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7

L57.只要将三位格

L57.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一个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该信经的一切细节,如它口头上所陈述的那样,都是真实的。如果我们用一位格的三位一体取代三位格的三位一体,转换一下,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是这样:主的神性是父,神性人身是子,神性发出是圣灵。当理解为这种三位一体时,人就能既想一位神,也能说一位神。谁看不出,若非如此,人必想到三神?亚他那修显然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在他的信经中又加上这些话:因着基督教的真理,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然而,根据天主教或基督教的信仰,我们不能说,或提三神或三主。这等于是说:尽管基督教真理允许承认或思想三神和主,然而,基督教信仰不允许说或提到多位,只能说一位神和一位主。然而,将人与主和天堂结合起来的,正是承认和思维,而不单单是话语。此外,没有人明白作为一的神性如何能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因为神性是不可分割的;通过本质或实质将三合为一,不会夺去三神的观念,只会传达它们之间的一致性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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