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

7.综上所述,可以证

7.综上所述,可以证实,最后的审判不可能发生在自然界,必发生在灵界。事实上,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这从我早先《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45-72节)所记载的见证,以及接下来对新教徒的审判的见证(14–31节)可以看出来。细心的读者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即:如今,关于天堂、圣言和教会的新信息正在被揭示出来。谁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一切呢?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51

Life51.目前所

Life51.目前所说的这一切可通过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来证实:

善人从他心里的良善库房就拿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的邪恶库房就拿出恶来,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加福音6:45; 马太福音12:35)

在圣言中,“心”表示人的意愿;由于人出于意愿思考和说话,所以经上说: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马太福音: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从心里发出的,这才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 18)

此处“心”也表示意愿。耶稣论到那位用香膏抹祂脚的女人说:

她的罪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你的信救了你。(路加福音7:47, 50)

由此明显可知,当罪得赦免或宽恕时,因而当它们不复存在时,信便拯救人。那些未陷入自己的意愿自我,因而未陷入自己的理解力自我,也就是说,未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就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的”;他们就是那些信主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12, 13)中教导了这一点。对这段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前文(17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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