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

7.综上所述,可以证

7.综上所述,可以证实,最后的审判不可能发生在自然界,必发生在灵界。事实上,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这从我早先《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45-72节)所记载的见证,以及接下来对新教徒的审判的见证(14–31节)可以看出来。细心的读者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即:如今,关于天堂、圣言和教会的新信息正在被揭示出来。谁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一切呢?

属天的奥秘 #3872

3872.“于是给他

3872.“于是给他起名叫西缅”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句话的内义中,即“耶和华因为听见我被恨,所以又赐给我这个儿子”。这种性质也是“西缅”,以及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二种普遍属性,或正在重生并变成教会之人所具有的第二种属性。也就是说,这种属性是顺从,或对践行信之真理的意愿;接下来出现并由“利未”所表示的仁爱就被植入在这种顺从和意愿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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